厂卫系统,皇帝的“私人警察”看明朝如何中央集权
我国监察制度源远流长,夏商时期就已经出现监察制度的萌芽,西周时期设御史官一职并已初步具备监察职能,但这一历史时期仍然未设置专门的监察机构。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御史官开始被赋予监察职责,登上了历史舞台。我国监察制度在隋唐宋时期得到发展。唐朝初期,御史台并不受理诉讼,御史官员只负责对百官进行监察,对大臣们的贪污腐败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直到唐太宗李世民时期,御史台开始被赋予审理争讼的职能,并因此而成为当时的三大司法机关之一。到了明清时期,监察制度已经十分完善。

舜帝
(一)中央监察机构
1.明太祖朱元璋出于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对掌管军政、民政以及监察的机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军政方面,撤销了大都督府,设立了五军都督府。民政方面,一直在中国古代各朝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中书省被六部取而代之,明朝的六部不同于唐朝的六部,唐朝的六部归属于尚书省管理,而明朝的六部直属于皇帝。监察方面,区别于军政“化整为零”和民政“分而治之”的做法,明太祖将御史大夫改为御史中丞,职位从一品降职为正二品。然而,监察部门的空缺使得明朝社会问题凸显,朱元璋感觉仍有设置一个监察部门的必要,于是,督查院开始兴起。这一政策的形成,监察制度有了很大的改革,清政府也延用明朝这一制度。

明太祖,朱元璋
2.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主要负责监察百官与肃正纲纪等工作,有时甚至会得到皇帝的授权打理地方军政事务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朱元璋在都察院之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其职责主要为监督内外百官的日常行为。监察御史的选拔有着严格的程序,经“选”“奏”“试”“实授”四道严格的考核之后才得以正式任用。

朱元璋画像
3.都察院除了负责纠察百官是否存在失职等情形外,还担负着参与奏折审议,与刑部、大理寺共同审理重大案件,考核各级衙门及官员办事的行政绩效,监察乡试、会试、殿试,巡视各营等职责。明朝都察院在维护明朝封建统治、巩固皇权、整顿吏治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宫殿
4.设六科给事中监督六部。朱元璋担为了对六部加强监督,设立六科给事中,监察各部门官员。六科给事中的主要职责为监督六部,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吏科的职责是监督官吏的任用、绩效考核等事宜;户科的职责是监督国家钱粮的收入与支出;礼科负责监督奏本封进、对大臣的赏赐等事宜;兵科专门监督武官的任用与考核等;刑科负责死刑复奏,监督审判;工科负责对工部有关国家的工程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六科给事中长官位阶仅七品,比都察院的官员位阶低,但是权力非常大,除了监察六部外,还具有帮助皇帝御批公文、检举弹劾违法官员的权力。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同为中央一级监察机构,它们互不隶属,直接听命于皇帝,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互相弹劾对方。

龙椅
(二)厂卫系统———皇帝的“私人警察”
一、厂卫制度是明朝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造。朱元璋由于其出身与经历的特殊性,对维护封建王朝统治有着其他朝代君王无法比拟的欲望。厂卫系统是朱元璋出于加强自己中央集权的一种体现。
二、明朝监察制度的特点明朝监察机构的设置错综有序、分工明确。正在中国历史上,官员的腐败都是不能完全杜绝的。封建君主专制是中央集权的需要。

太监剧照
(一)监察权相对独立相比其他朝代,明朝的监察机构具有独立性较为突出的特点。十三道监察御史虽然归属于都察院,但却不受监察院制约,他们直接受命于皇帝。而且,他们同属国家一级监察部门,都察院长官阶为正二品,六科给事中长官位阶虽只七品,但六科给事中并不归都察院监管,都察院甚至无权过问六部事务,都察院与六科给事中直接对皇帝负责,他们互不隶属,必要时还可以相互弹劾,直接听命于皇帝。即明朝监察机构不仅外部独立于行政机构,而且其内部相互之间也是独立的,这极大促进了明朝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皇权。

朱元璋画像
(二)以卑制尊,薄禄厚赏相比封建行政系统传统的“以贵制贱”监察原则,明朝监察机构中除了中央最高监察机构都察院的官员外,其他官员官位都较低,最低仅为七品。同时监察官员俸禄较低,但是一旦他们纠察出了贪官污吏,就能从皇帝那里得到丰厚的奖赏,明朝这种“以卑制尊、薄禄厚赏”的制度设计使得负责监察的官员不畏强权,勇于制约,使得明朝得以繁荣昌盛。

明代人物画
(三)监察官员任用严格。在权至上的古代,中国历代统治者在选任官员时首先考虑的是政治标准,其中最高的政治标准就是忠君爱国。明朝对监察官员的任用和考核严于一般官员。明朝监察官员不仅要举止端庄、言语文雅,同时应当具有渊博的知识、卓越的才能和宽广的见闻。
(四)监察渠道多样为了对官吏和平民进行有效监督,保证监察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明朝设置了多种监察渠道。首先是实行动态的巡查机制。皇帝不定期指派巡按御史或巡抚到地方进行巡查,代表天子体察民情,以防止某些贪官污吏仗着管制一方,远离中央大肆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其次是富有特色的厂卫监察制度。作为皇帝的亲信人员,厂卫人员实质上具有上至文武百官、下至地方平民百姓的监察职权,他们可直接面见皇帝,对其陈述。最后是鼓励平民百姓进行举报。地方官吏如果有贪赃枉法等违法行为,民众可以联名进京进行举报,并且各级官府不得进行阻拦。
总结
作为中国古代高度完备的法律制度,明朝监察制度对当代国家建设有重要意义。实现监察权的相对独立、保障监察官员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一直是实现我国法治追求不懈的目标。在不断完善监察法律制度体系的同时,如何对监督者进行监督、防止强大的公权力侵害到公民的基本权利依然需要不断地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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