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宫廷和民间美食大PK,总有一款适合你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07 09:46:51    


“挥泪的羔羊”


《清异录》大概成书于五代至北宋初年,主要记录古代中国之琐事。该书谈及武则天时,说她最爱吃“冷修羊肠”,武后享用美食之余,不忘将其赏赐给幸臣张昌宗,并且附赠一道手札,上书“珍郎杀身以奉国”几字。


“珍郎”便是指羊肉,武则天赞美肥羊,奉献了自己,滋润了别人,故有“杀身奉国”之语。她将此语说给情郎听,是否有什么弦外之音,这就不得而知了。


“冷修羊”的大体做法是,将羊肉加香料煮熟,趁热去骨,用重物把肉块压平,吃时再切成薄片。


武则天独垂青于羊肠,此部位兼具肥美和韧劲,如果再蘸以蒜汁儿,简直是妙不可言。但笔者好奇的是,女皇在大快朵颐之时,眼皮是否也时常跳动。


武则天虽然日理万机,但她一定不忘读史以明智。在《史记》中,就有一个利用肠子杀人的刺客,那个人就是专诸。


专诸刺杀的对象是吴王僚,吴王僚嘴巴虽馋,为人却很谨慎,出去吃饭都要穿着宝甲,还要带大批的侍卫。


为了行刺成功,专诸先到太湖之畔,专门学习烧鱼之术,他擅长做的一道菜便是“全炙鱼”。

酒席宴间,专诸做好烤鱼,准备亲自献给吴王僚。专诸能躲过层层检查,因为他选的匕首,短小而锋利,且能藏进鱼腹之内,此剑因此得名曰“鱼肠剑”。


专诸以鱼肠剑为武器,成功刺死僚,公子光也顺利夺得王位。他之后振兴吴国,雄霸南方,公子光即是后来的吴王阖闾。


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专诸之舍生取义,就没有阖闾振兴吴国的一天。后世人也将专诸奉为“厨师之祖”,并不是因为他做的菜有多可口,更多的是表彰其义。李白亦有诗赞曰:


匣中盘剑装䱜鱼,闲在腰间未用渠。

且将换酒与君醉,醉归托宿吴专诸。


吴王僚之死,对国家或许是好事;对他本人而言,却是身首异处的灾难。古代帝王都是敏感之人,更何况武则天还是一个女性,她在享用羊肠之时,后脖颈子却没有冷嗖嗖的感觉,美食的魅力,不可谓不大。


往小处说,张昌宗接到武则天的手札,也会反复琢磨半天,女皇是单纯地介绍一道美食,抑或在暗示自己要向“珍郎”学习?


宫殿里的美食,单论考究程度,可谓无出其右。然而,上到帝王,下至臣民,他们享受美食的时候不能专注,相信没有哪个人能吃得太过舒服。


相比而言,民间对羊肉的加工,粗犷自由多了。

唐代宗时期,有个太常博士名曰程皓,此人在历史上没什么名气,却曾在诗歌中被提及,著名的边塞诗人岑参,曾经写诗为其送别,诗中有如下几句:


蜀郡路漫漫,梁州过七盘。

二人来信宿,一县醉衣冠。


在唐朝,太常博士是区区从七品,程皓的官阶并不显赫。他大概也乐于此种局面,毕竟能把所有热爱奉献给美食。


程皓同样钟情于羊肉,为了吃得尽兴,他不惜花费三十万钱雇佣铁匠,专门打造一个炙烤羊肉用的“铁床”。


他还乐意烧烤最肥美的羔羊肉,每当“肥膏见火则油焰淋漓”之时,程皓总是出奇地兴奋,并且戏称此时的烤肉为“羔羊挥泪”。


“雪白的鲜鱼”


古人以为,鱼肉和羊肉,是极致鲜美的典型代表,于是便有“鱼羊为鲜”的说法。


唐朝的吃货,同样热爱美味的鱼肉。与今天人们的饮食习惯不同,唐朝人“鱼、菜多并为生食”,他们认为只有通过此种吃法,才能体会食材中最极致的鲜味。


生食鱼肉,又被称为“鲙”。据《旧唐书》所载,唐初太子李建成喜好这道美味,他曾经到温泉游玩,手下献上一尾生鱼,太子于是“将召饔人作鲙”,美食做得后,众人吃地赞不绝口。


这道菜看似简单,但“鲙鱼”并不是寻常人能奢求的美食,它不仅对食材有极严格的要求,对厨师的技术要求也极高。


最极致的刀客,能做到出神入化的程度,杜甫曾有诗歌,赞美厨师技艺之高超:


潜龙无声老蛟怒,回风飒飒吹沙尘。

饔子左右挥双刀,脍飞金盘白雪高。


李建成虽有权却无福,他被兄弟李世民射杀于玄武门,最后还是与这道美食失之交臂。


有福气享受的,就爱这道美食吗?恐怕也未必。


杨玉环是玄宗的宠妃,最起码安史之乱之前,她过着穷奢极欲且饱食终日的生活。


哪怕她在外游玩,厨师也要使劲浑身解数,为贵妃准备无尽的鱼鲙,但杨贵妃似乎不太领情,她望着堆积如山的鲜货,却迟迟不肯动筷。


杨玉环慵懒的做派,被敏锐的诗人捕获,并且留下了“犀箸厌饫久未下,鸾刀缕切空纷纶。”的诗句。


唐朝人极度重视饮食,甚至影响到嫁娶的习俗。《酉阳杂俎》中就有记载,按照习俗,新媳妇过门后,不用先向公婆行礼,原书的说法是“又妇入门,先拜猪枳及灶”。


不错,新妇入门首先要拜的,是猪栏和灶台。新媳妇有此举动,是为了证实,自己将来要成为操持家务的好手。


若以此标准评判杨玉环,她显然不是合格的媳妇。

受皇家影响,民间也有生食鱼肉的传统,因为食材不干净,因吃鱼而亡的例子屡屡出现。


相比于北方人,南方人更爱吃鱼,怀素和尚在《食鱼帖》中曾有言曰:“老僧在长沙食鱼,及来长安城中,多食肉,又为常流所笑。”


“常流”指代庸俗之人。从这句话我们得到两个结论:其一,怀素不是多安分的和尚;其二,长安代表的北方百姓喜食肉,长沙代表的南方人好吃鱼。


《酉阳杂俎》里也记载了一个叫“义师”的酒肉和尚。义师乃是苏州人氏,苏州有一道名菜是烧鲤鱼,义师也喜欢吃,却常常“不待熟而食”。


他天生神力,且很有个性,平素里从不洗脸,只要义师洗脸,天就会降雨,百姓尊敬地称他叫“雨侯”。


除了和尚,沉迷于佛教的白居易,也好吃鲤鱼。他作过一首叫《舟行》的诗,里边有这么几句:


船头有行灶,炊稻烹红鲤。

饱食起婆娑,盥漱秋江水。


“讲排场的白居易”


白居易是懂得享受之人,他既要求山珍海味,又追求红袖添香。


说到红袖添香,诸位或许立刻能想到,樱桃口和小蛮腰的典故,这里不做赘述。主要介绍白乐天对美食的追求 。


白居易在忠州任刺史时,尝到当地做得的胡饼,自觉非常美味,于是欣然寄给朋友,并且随手写下一首诗歌:


胡麻饼样学京都,面脆油香新出炉。

寄与饥馋杨大使,尝看得似辅兴无。


白居易是诗人,但凡是诗人,大多有天生浪漫的气质。白居易除了对味道有追求,对食物的表现形式,亦然有很高的要求。

他总是能将“船头有行灶”发挥到极致。


白居易曾在自家池塘的舟上,请诸位朋友吃饭。具体的菜品暂且略去不表,他们的船上既无厨师,也没有行灶,可是美味佳肴却总能一道道的次第送上。


见众人不解,白居易悠然解释道,他在舟的四周,布下很多防水防油的布袋,袋子中先盛放佳肴,然后沉入水底。待需要上新的菜品时,仆人便从布袋中将菜肴依次取出。


不独于此,为了款待客人,白居易甚至在自家庭院,专门搭建两顶天蓝色的帐篷,酒席宴间,他还得意洋洋地吹嘘,住帐篷的诸多好处。


白居易对美食的追求,突破了味道本身,更加追求仪式感。在民间,他的这种追求,可以算是做到极致了。


但白先生的排场,比之于皇家,那可真是小巫见大巫。


唐太宗的嫡长子李承乾,同样追求异域的生活。身为太子,他却在生活起居各个方面,极力模仿突厥人。


李承乾不爱住皇宫,他在空地上搭建了一顶地道的突厥帐篷。地道到怎样的程度?首先,帐篷内悬挂的,乃是突厥人信奉的狼头纛。其次,帐篷里的所有奴仆,都是突厥人的打扮。


这还不算完,他把自己装扮成突厥可汗的模样,平时宁愿说突厥语而不是汉语。


太子对美食的追求,同样带着少数民族的野性,他先将羊肉煮熟,亲手用佩刀割成片,肆无忌惮地咀嚼。


李世民对他有很多期待,这从太子的名字就能看出来,正所谓“承继皇业,总领乾坤”。


李承乾却不怎么老实,23岁那年他联合驸马诸人,图谋不轨。单论辈分,李世民是其父亲;论及造反,李世民能当他的祖宗。


李世民果断把反叛,扼杀在摇篮之内,他爱李承乾至深,不忍杀之,最后只是将太子废为庶人,流放到偏远的黔州。


可想而知,黔州不再有精致的帐篷,李承乾刀切羊肉的美好生活,也便由此终结了。


宫廷与民间的美食,双方在不断的博弈中,总是互有胜负。前者吃的是权力,大多数食客也因权力而死。后者追求一种自在,自在却常常来源于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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